2014年8月18日 星期一

雜草(一)

     今兒個假學術一下,分享台灣道路旁或邊坡上的「雜草」
「雜」有多.混合.紊亂之意;「草」為草本植物的統稱,廣義來說,尚未木質化的植物也被包括在內,那什麼是「雜草」?(上-燈心草;下:左至右-鐘萼樹.賽欒華.樟葉槭小苗)
    維基老師說:人類刻意栽種且不限於草本植物者,皆可稱之

   無論是都市地區或非都市地區,「雜草」分布在野地.綠地.道路旁.綠帶及邊坡上
「雜草」的地方容易被視為髒亂.蚊蟲孳生.蛇類躲藏的地方或是治安死角
  因此較常見的管理方式就是全面性地割除...
焚燒或是噴灑除草劑
    即使是以生態保育為主的國家公園也會在道路兩旁及交通節點處"清光光"雜草
(擷取自google街景)
為了市容.行車安全以或民眾觀感,管理單位例行性清除「雜草」既合法也正當,
但,有其他的可能性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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